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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政法干警2013年招录报考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

来源:2exam.com 2013-11-20 19:00:34

 一、体能测评

  (一)测评对象

 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按规定需参加体能测评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报考职位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考人数的4倍确定(不足4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)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。

  (二)报到时间、地点

  时间:2013年11月22日(星期五)

  参加上午体能测评的考生06∶30前集中,参加下午体能测评的考生12∶30前集中。

  地点:太原市万柏林区文体中心(太原市和平北路237号,西宫西北角)。

  (三)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

 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执行,具体顺序为:

  男子:10米×4往返跑、纵跳摸高、1000米跑;

  女子:10米×4往返跑、纵跳摸高、800米跑。

  在执行过程中,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,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。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、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。

  (四)注意事项

  1.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。凡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。

  2.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,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,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,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。

  3.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、补测,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。因身体原因不易参加体能测评,或测评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的,考生可随时退出体能测评,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
  4.考生自备御寒衣物、运动衣、运动鞋,禁止穿跑鞋。

  5.对体能测评结果有疑问的,应当场提出。体能测评结束后,不再受理。体能测评结果当日现场张榜公布。

  6.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,将延期举行,具体时间以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。

  二、资格复审

  (一)复审对象

 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招录计划的2倍(法律硕士职位按照本职位招考人数的4倍),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。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:1(或4:1)的,按实有人数确定(具体名单可于体能测评结束后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)。

  (二)复审时间、地点

  时间:2013年11月28日8:00至12:00。

  地点: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(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)。

  (三)提交材料清单

  1.2013年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笔试准考证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已就业的还须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
  2.已退役士兵须持笔试准考证、身份证、退伍证、毕业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,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
  3.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生在提供笔试准考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,还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,下载打印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》,由服务所在地提出考核意见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(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,“西部计划”、“晋西北计划”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“三支一扶” 的人员由团省委盖章,2010年(含)以后参加“三支一扶”的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,“农村特岗教师计划”的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。其中,参加“三支一扶”、“西部计划”、“晋西北计划”、“农村特岗教师计划”的,到2013年服务期满,已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,可携带合格证书,由省主管部门审定盖章)。如不能提交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》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
  (四)注意事项

  1.本人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

  2.资格复审前,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,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。资格复审后,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
  2013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

  试点工作招录领导组办公室

  2013年11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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